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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实验人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30阅读数:

为更好地发挥实验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保证我院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激发教学实验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

1、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认真执行系主任和相关教师安排的各项任务。

2、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掌握实验室的工作情况和仪器设备状况,做到技术资料完整。

3、及时帮助处理仪器设备故障,配合实验指导教师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4、努力为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5、做好实验室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建立物资流水账、分类账、借用和材料领用,记时要做到文字清晰、准确、规范。做到、卡、物三相符。

6、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和材料的购买与发放工作。物资的购买、领用、借出、归还、调拨、报废等必须严格手续,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7、做好收集、整理实验室的基本信息材料和教学文件,填写实验项目卡、实验室工作日志、各类仪器使用记录和有关实验室统计报表等工作。

8、做好教学实验室的日常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防火、防盗、防爆、防重大事故等安全工作。

9、做好教学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严禁随意放置、排放、污染环境。

10、认真做好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指标

教学实验人员质量综合评价指标表

(供学院领导、系教师评价使用)

序号

指标

分值

考核得分

1

工作主动性、服务态度及团结协作

10


2

服务周到、及时,热情耐心,积极配合教师准备实验所需仪器、设备和消耗材料等

10


3

实验室基本信息材料和实验档案资料齐全,各种记录本填写规范

10


4

实验室运行情况良好

10


5

仪器设备管理规范,账、卡、物三相符,设备技术资料完整

10


6

实验仪器设备保养、维护、维修及时,运行状况良好

10


7

实验室环境、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台面干净整洁

10


8

实验室安全,不存在水、电、气及其它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10


9

仪器设备布局合理,便于实验操作

10


10

主动参与实验室建设

10


合计


100


三、考核结果

根据评分结果计算平均得分,依据平均得分评选为优(≥90分)、良(<90分、≥75分)、中(<75分、≥60分)、差(<60分)。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岗位津贴发放和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的依据。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