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使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校、学院有关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心”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中心”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老教师为全体成员,负责对“中心”青年教师的培养进行组织和指导,并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二、青年教师考核小组的职责
1、在组长的领导下,每人指导一位青年教师,从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如教学大纲的制订,教学档案的填写,课程教案的准备,作业的批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指导。
2、每学年听所指导的青年教师课程不少于两次,并将听课记录交“中心”保管存档。
3、参与青年教师的年终考核和评议工作。
4、负责青年教师教案的评阅和指导工作。
5、帮助青年教师参与各类各级与教学有关的竞赛工作。
三、青年教师职责
1、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完成所任课程的教学档案的填写、教案的准备和作业的批改等工作。
2、每学年至少听指导教师2节课以上。
3、进校未满两年的青年教师在开课前原则上应完成整个课程教案的二分之一以上,并经过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才能授课。
4、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各类与教学有关的竞赛。
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200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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