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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效果动态反馈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2日 13:5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师教学效果的不断提高依赖于及时的从外部意见反馈中汲取有益信息。为进一步地提高教师教学效果,优化学生整体素质,特做如下规定:

1.所有带课的教师必须具有教学反馈的意识,主动自觉地向学生、同行了解和获取他们对自己教学效果的意见,并据此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规定在开学第一周,课程结束前由“中心”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并请学院、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反馈听课意见。

3.课程的所有老师对学生和督导员对反馈意见要认真听取,分析原因,及时指导调整教学方法和授课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4.在每位老师所讲解的课程结束之前,用评价表将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价后反馈给教师。在每次期中考和期末考结束之后,组织教研室和教学研究人员进行试卷分析和得分评估,并将信息反馈给教师个人用于自身参照提高。

5.每次意见评估中获取的反馈意要及时归类存档,并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

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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