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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评定专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06阅读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建设优良的院风、学风,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山西农业大学评定专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定条件

1.按照国家招生计划正式录取注册的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均可享受;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能够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侵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参加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综合学习成绩优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规定要求;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劳动和文艺活动,体育达标测试成绩(按《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

第二条  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的认定

1.学习成绩的认定

为保证排名公平,以必修课、必选课、限选课(仅限全班选修的专业课),实践课(仅限全班参与的专业大实验)成绩为准,专业成绩按照参评课成绩均分排名。

2.综合测评的认定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校行字〔2005〕105号)以及《山西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  评定等级和比例

1.一等奖学金

每生每年奖励2000元,按学生人数5%评定,学习成绩在本班前15%以内,综合测评在本班前20%以内,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体育达标测试成绩(按《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75分及以上。

2.二等奖学金

每生每年奖励1500元,按学生人数10%评定,学习成绩在本班前30%以内,综合测评在本班前30%以内,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体育达标测试成绩(按《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75分及以上。

3.三等奖学金

每生每年奖励1000元,按学生人数15%评定,学习成绩在本班前40%以内,综合测评在本班前40%以内,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360分以上,体育达标测试成绩(按《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70及分以上。

4.四等奖学金

每生每年奖励300元,仅限授予农学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参评,学习成绩良好,参评科目不及格不超过两门,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350分以上,体育达标测试成绩(按《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

第四条  评定程序

1.学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山西农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结合专业奖学金评定的条件、标准、比例,提出初评意见;

2.学院专业奖学金评审领导组审核,形成初评结果,面向全院师生公示三天;

3.公示后汇总交回学生处进行进一步审核评定。

第五条  奖学金的停发

1.受纪律处分和留级的学生,取消本年度专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2.因各种原因注销学籍者,专业奖学金未发部分不再发放;

3.在专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现象,除如数追回其所得奖学金外,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4.连续超过一周无故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取消本年度专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第六条  相关事项

1.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评审领导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具体负责。

2.一、二、三等奖学金评定人数按比例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四舍五入),名额在班级之间调整时不得超过班总人数的2%。

3.奖学金的发放和管理参照《山西农业大学评定专业奖学金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14〕20号)。

本办法自2022年9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