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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02阅读数:

为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障招生选拔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和《山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农大行字〔2023〕8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专业特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和考核专家组。

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学科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组 长:刘文生(院党委书记) 王海东(院长)

成 员:孙子龙(副院长) 李宏全(学科负责人)

考核专家组由至少5名学科(方向)内随机抽取的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人员不足时,可选择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授),实行回避制度。

三、招生程序

(一)个人申请

见《动物医学学院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

(二)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对报考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核

1.成立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方向)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的材料审核评价小组。

2.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从与报考专业匹配度、英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计算申请材料评价成绩,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初审名单,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指标的1.5倍,初审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通知上述经过公示的申请人准备参加综合考核。

4.成立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或教授组成的学科(方向)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时间

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

线下现场进行综合考核。

(3)程序

①再次审查考生的报考材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硕士学位证书或证明书、最高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结束后归还原件。

②申请人先采用PPT形式汇报个人情况、硕士研究成果及博士拟开展科研工作情况,时间不超过10分钟。

③每位考生随机抽选一套题作答,每套题包括专业素质题两道,专业综合能力题一道,英语口语题一道,专业英语翻译题一道,共五道题。

④自由问答。

5.所有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以百分制进行评分,经汇总后得出各项均分成绩。

6.各项考核应有记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四)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材料考核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

(五)录取

1.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在方向内排名),结合当年招生计划,遵循导师和考生互选原则,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研究生院汇总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4-6288160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