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的统筹协调,充实以能力为主的技能训练内容,推进实验室运行管理和实践教学运行机制,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内涵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实践教学原则上分散在春、秋长学期进行,安排时要考虑师生承受能力及实验室安全等,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二、教学实践的安排,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由学院统一汇总、平衡、分配每学期的实践学生名单,形成最后的教学实践安排表。一经确定,不得私自改变、互调及擅自取消实践。
三、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实验室签到,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辅助完成实验室管理人员完成各项任务。
1、辅助完成中心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2、实验课的准备、辅助代课老师完成实验课教学,课后监督卫生完成情况。
3、学会仪器的操作,参与本科生毕业设计和创新项目的仪器使用指导。
4、辅助完成中心相关数据的汇总。
四、研究生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发现各种问题应及时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并协助处理问题。
五、实验室管理人员在研究生完成教学实践后根据其表现对其进行打分考核,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