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符合《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的第四章“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的基本要求。
(二)综合评价
1.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0分,共四项,单向指标上限分值10分。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得分不累加,只取最高级别的分值计算。
3.综合评价=客观贫困情况*30%+平时生活表现*30%+学习态度/优异20%+家庭情况主观描述20%
4.综合评价各项指标如下
(1) 客观贫困情况:根据贫困生等级,特别贫困的8分,贫困的6分,一般贫困的5分。如有中央系统下发的原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脱贫(但继续享受政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并出具相关证明的,加5分。最高10分。
(2) 平时生活表现:基础分3分;生活朴素,无奢侈品消费的,酌情加1-3分;与人为善,与班级同学相处融洽,酌情加2分,上一学年有勤工助学经历至少三个月以上的,酌情加3-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 学习态度/优异:学习态度端正的,酌情加5-6分;学习成绩优异的,酌情加1-4分;有无故旷课、早退、抄作业等不良学习习惯的,单项记0分。累计不超过10分。
(4) 家庭情况概述:《山西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申请理由应客观,简练反应情况
特别说明:
三、推荐工作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2.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推荐名额进行分配并公示。
3.学校审核。学院将拟推荐的名单提交学校,进行下一步审核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