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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9阅读数: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符合《山西农业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基本要求。

(二)综合遴选

1.综合遴选成绩满分100分,由参评课程均分及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加权获得。其中,参评课程成绩均分占综合遴选成绩的90%,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10%。

2.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0分,共七项,单向指标上限分值2分。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得分不累加,只取最高级别的分值计算。

3.综合遴选成绩=参评课程均分/100*90+综合评价成绩。

4.综合评价各项指标如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连续三年的一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且每学年均分不低于80分;符合者加1分

(2)本学各科成绩均分在90分以上者(三好)/本学年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优干);符合者加1分

(3)学术上富有创新能力,在升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为第一作者;或在科技创新、各项竞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符合者加2分

(4)综合测评在本年级前三名;符合者加1.5分

(5)文艺、体育特别优秀,在校运会破纪录,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团体一等奖或第一名者;符合者加1.5分

(6)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或国家级各类重要比赛,获得突出成绩。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为准;符合者加2分

(7)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加1分。

学生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社会影响较大者,经校长提名可直接获得校长奖学金。

说明:申请学生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推荐工作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2.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推荐名额进行分配并公示。

3.学校审核。学院将拟推荐的名单提交学校,进行下一步审核公示。